案例一
千户居民拒交物业费,联系多方协调解纠纷
今年9月,花都法院收到某物业公司提起的几十件物业费纠纷案件,该物业公司称下一步准备再起诉一千多户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因涉人数众多,如果纠纷不能妥善解决,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为此,收到物业公司反馈后,花都法院立即到该小区调查实际情况,了解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并联系花都住建局和当地镇政府共同出面协调处理。经过多方沟通协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该物业公司撤回全部起诉。
案例二
成立诉前联调工作站,物业纠纷联调进社区
因与某物业公司产生矛盾,某小区十八户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该物业公司催收无果后起诉到花都法院,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滞纳金。因该案件标的过小,争议内容明确,若能在诉前化解矛盾,将取得更高效益。
因此,花都法院将案件委派给小区所在的马鞍山社区物业纠纷诉前联调工作站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与物业公司和当事人联系。经调查,调解员得知纠纷的源头在于业主的一些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于是调解员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提升服务水平,并适当减免滞纳金;另一方面以类案的判决结果为导向,劝解业主促成其主动交纳物业费。
最终,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几乎所有业主都主动交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对此全部免除了滞纳金,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